| 关于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 辽商发[2007]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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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2 08:42 文章来源:服务业促进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市商业局(委):
按照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统一部署,近两年全省各级商业部门积极推进了振兴老字号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实际成效。我省一批“老字号”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以第一批“中华老字号”和第二批已申报的老字号企业为骨干的近百家老字号企业呈现出勃勃生机,“老字号”这一民族品牌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心和重视。“老字号”逐渐成为我省第三产业中的一个亮点,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振兴老字号工程”,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民族文化和独特技艺的老字号创新与发展,全面振兴我省“老字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老字号是我国民族工商业发展中孕育的自主品牌,在国内外具有深远影响,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不仅是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民族企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民族商业文化,推动特色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振兴老字号是全省各级商业部门的光荣历史使命,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构建和谐辽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商业部门要加大老字号的宣传力度,与当地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合作,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文化和精髓,扩大老字号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关心老字号、保护老字号、发展老字号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调查,制定规划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当地老字号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掌握老字号企业数量、规模、所有制形式、经营业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振兴老字号发展规划,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厅要求,确定当地老字号发展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及措施办法。沈阳、大连、鞍山、锦州、辽阳等老字号比较集中的地区,应根据当地老字号发展现状,参照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当地老字号标准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明年,省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辽宁老字号”认定工作,使我省老字号 |